潘律师说法:
首先,夫妻之间具有互相扶养义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 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其次,如果夫妻其中一方“霸占”夫妻共同财产,不愿出钱给另一方治病的,患病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们都知道,一般夫妻离婚时都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是不想离婚也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的。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