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律师说法:
首先,夫妻离婚时双方可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我们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任一方获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是作为全职在家的一方往往对家庭财产情况并不了解,这时可以先对家庭财产例如房产、存款、车辆等自行调查或者委托律师去调取。
其次,全职太太对抚育子女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夫妻协议处理为主;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的,则夫妻平均分配为辅。
《民法典》第1087条与第1088条分别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作为对照顾子女负担更多义务的全职太太是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