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之劳
2006年的一天,在中山市小榄川菜馆,初识A君,A君来自我的家乡赣南,刚过司法考试,此次来中山的目的,是想在中山寻找做律师的机会,我恰好获知中山某律师欲招律师助理,于是将该律师的联系电话告知A君,后来,A君前去应聘成功,现在A君已是中山的执业律师。
B君是我2002年在江门高乐华集团法务部的同事,哈尔滨人,是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2003年我来到中山做律师,2005年B君也来到中山,在东凤镇一家著名的公司做法务主管, 从此,我们俩不时会在一起相聚,2007年8月的一个星期天,B君来我家玩时,对我说,老是在公司做法务,虽待遇尚可,但对自己的发展不利,我也赞同他的看法,我告诉他,东莞厚街一家事务所正在招聘律师,不妨去试试,第二天,B君就去了东莞厚街面试,从此,B君离开了中山,在东莞厚街发展,不久就买了房,结了婚,再后来,买了一辆明锐轿车。
2009年5月,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新来了一名实习律师C君,第一次与C君聊天,C君对我说:我以前打过电话给你,问你招不招律师助理,你说不招,你热心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告诉我,让我与主任联系,我现在能进来,也要感谢你。听了C君一番话,我才回忆起这件事,将事务所的电话告诉他,对我而言,只是举手之劳,我早已忘记,他却记在心上。
举手之劳,能成人之美,不亦悦乎!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
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