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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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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从政的再思考
更新时间:2010-12-04

中国律师从政之路的再思考

廖旭东(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当今,公务员已成为中国最热的职业,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2010年报考公务员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突破54万人,其中审核合格的有31万人,而此次公务员招考提供的岗位是8400余人,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平均为37.3比1,有的职位高达100比1。

在"公务员热"的今天,律师也可以进入党政机关,这一消息很快在律师界内和界外传开。2010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发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开创新局面 》重要讲话,强调要积极落实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选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推动落实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相关工作。

在中国,律师进入党政机关,不是新生事物,在1993年之前,中国律师身份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属于公务员编制,是可以进入党政机关,但在1993年,中国律师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中国律师变成了社会中介服务人员,属于体制外人员,辞去公职,成为律师执业的必须条件,从此,中国律师难以进入党政机关。

十多年来,中国律师难以进入党政机关,引起了不少学者和律师的异议。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认为:"律师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乃是衡量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标尺,换言之,依法治国进程如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有多少懂法律的人参与到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去。"2008年4月1日,笔者在中顾网发表博文〈〈也谈中国律师从政〉〉,提出:中国律师从政,是指中国律师辞去律师职务,在中国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担任各种职务,在任职期间,其身份是公务员。中国律师从政,首先应解决中国律师的身份问题,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属于社会中介服务人士,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除外)。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从政的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立法的支持,我认为,应立法规定:可以选拔律师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各种职务,在任期内,该律师暂停律师职务。

在2010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律师可以进入党政机关,中国律师从政之路再次打通。

中国律师如何进入党政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指明了二条途径:一是公开选拔,二是公务员录用考试。

笔者认为: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人数众多,竞争白热化,录取率极低,任何人想进入党政机关,都可以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律师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党政机关这一途径其实一直都是敞开的,但较适合大学毕业不久,律师执业年限不长的律师,对于执业年限长,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而言,欲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难于上青天。党政机关需要的律师又恰恰是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所以,如何公开选拔优秀律师进入党政机关,是这次改革的亮点、重点和难点。

笔者提议:一、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选拔律师工作。

二、立法明确:律师进入党政机关后,属于公务员身份,停止律师职务。

三.公开选拔律师进入党政机关的具体条件。

四、制定公开选拔律师进入党政机关的程序。

公开选拔优秀律师,进入党政机关,是我国律师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必将加快我国民主法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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