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医疗纠纷案例
诊疗经过简介:
患者因心脏病入被告医院住院治疗,被告为患者行“冠状动脉造影术”和“冠状动脉搭桥术”。术后因心包纵膈血性引流物多,在搭桥术后10余小时行再次开胸止血,术后第3天出现脑梗塞,后原告出现脑梗死、右侧肢体偏瘫等病症。
鉴定意见主要内容:
1、被鉴定人因急性冠脉综合征,冠脉造影提示左前降支狭窄99%,有行冠状动脉搭桥术指征,术前医方将相关手术风险向患方进行了告知;
2、术后因心包纵膈血性引流物多,在搭桥术后10余小时行再次开胸止血,术后第3天出现脑梗塞;结合其医疗过程,认为医院存在一定的过失,即术后因胸腔引流物多,再次开胸探查时发现其“大隐静脉桥血管上穿刺排气处喷血”,说明存在排气穿刺孔过大,且未及时发现,存在应尽高度注意义务不够之过失;
3、脑梗死是心脏手术后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之一,与多种因素有关,如低灌注血流,空气泡形成的气栓,手术损伤机体应激状态下脑血管收缩等;此外,鉴于被鉴定人术前患有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术中可因粥样硬化斑块脱落形成栓子阻塞脑血管而脑梗塞,属术后并发脑梗塞的危险人群;但是被鉴定人因大隐静脉桥血管上穿刺排气处喷血而造成再次开胸止血,在术后12小时期间,其胸部引流血性液体约200ml,血压偏低,因此,低灌注血流因素也不排除是引起脑梗阻的原因之一;故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与被鉴定人脑梗发生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过失参与度约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