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近期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该案侦查阶段,通过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情,到看守所会见,掌握到公安机关尚未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于是,本律师当即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最终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前天下午, 一切手续办妥,当事人从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