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案
案由:侵犯商标权纠纷
时间:2013年10月
近期,本人受理了一批侵犯商标权纠纷。被侵犯商标权的有上海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等国内著名企业。作为被侵犯商标权的公司特别授权代理人,为依法维护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在浙江省内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有管辖权的法院,相继起诉维权。
在庭审中,代理人据理力争,并和一批侵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协议如下: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并向原告书面道歉;
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XX元;
三、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代理人所代理的这些侵犯商标权的侵权案件,通过和解、判决等方式有力的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