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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纪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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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
更新时间:2013-12-30

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

被告人赵XX

辩护人曾纪辉,湖南春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赵XX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书指控:武冈市XX网城位于武冈市XXXX号,被告人赵XX系该网城网管。2011326日,赵XX从互联网下载淫秽视频文件301个,供网吧上网人员通过网吧内局域网进行观看来招揽网民。2011419日被武冈市公安局查获,网吧在此期间非法获利约1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XX 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已交纳)。

[详见(2012)武法刑初字第139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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