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杨磊律师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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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隐瞒病情——法院判离
更新时间:2013-05-06

案情概况:

20045月,原告男方甲经他人介绍与被告女方乙相识,在订婚时,男方家人发现女方走路腿脚不灵活,便问其家人,女方家人告知是脚崴了,男方一家也就没有放在心上。10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女方一直称腿痛,男方便带着女方求药治病。无奈之下,女方只好告诉了男方,自己腿部挫伤已有两年。”200510月,女方做了手术,但是无效,最终致使下肢瘫痪。随后,女方回到娘家居住,男方也在一定时间内伺候女方,并把结婚时陪送嫁妆送回。2007年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家长亲属、社区、街道、法院调解组等部门都来做男方工作,反复强调女方现在的处境非常困难和弱势,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离婚的,男方深深陷入苦恼中。

案情分析:男方委托单俊律师处理该案。律师处理该案从三方面考虑,并且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表达诉求。

1,充分尊重委托人想法,不给任何偏向性建议,让委托人慎重考虑婚姻。

2,委托人明确表态坚决想离婚后,律师详细了解双方情况。女方在本案中明显存在故意隐瞒病情与男方结婚,导致今天夫妻双方分居及感情破裂的局面完全是女方造成的。

3,男方在该案中明显是无辜受害者,婚后经济、精神压力巨大。

处理结果: 法院支持了单律师的意见,作出了准予原、被告离婚、原告一次性支付给被告生活补助费20000元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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