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张丽娟律师
重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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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 案件
更新时间:2012-09-04

原告:曾某某

被告:李某某

办案律师:张丽娟 律师

案情回顾:曾某某与李某某于1992年经人介绍认识,随即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已成年,夫妻两结婚初期感情尚可,后因李某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长期酒后殴打曾某某。曾某某开始一直忍耐,希望李某某能改掉恶习,继续共同生活。然而,李某某不但没有改掉恶习反而变本加厉,曾某某忍无可忍,于2000年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因证据不足,最终没有判决双方离婚。此后,曾某某就一人外出打工,因为考虑到孩子还小,仍然放心不下孩子和家庭,在外打工两后又回到重庆,试图与李某某继续生活,但是李某某因持续多年的酗酒恶习仍然未改,导致曾某某身心再次伤害。但因考虑到孩子,所以又一直忍受,一忍就是十年,于2010年,曾某某决定与李某某离婚。

操作记录:

1、本所依法接受了原告某某的委托,特指派我办理此案,为了解案情与当事人进行了面谈,做了谈话笔录。还与当事人签订了一份特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2、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当事人的请求为当事人书写民事起诉状,再法院立案。

3、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到法院复印对方所提交的证据材料。

4、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据分析,书写分析报告,并在开庭前再次与当事人进行面谈,把我们对证据材料的分析结果简要的和当事人说明一下,并将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向当事人说明。

5、做好开庭准备,提前准备好开庭中所需的代理意见。

6、参与案件的法庭审理,做好庭审笔录,通过法庭质证,依法发表代理意见。等待法院的判决。

7、判决生效后,书写该案的结案报告。

律师办案心得:

该案是一个离婚案件,通过对该案的办理了解到,离婚案件的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这方面的证据往往是当事人自已才能有效的收集,那么我们应该依法告知当事人需要收集那些证据才能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以及如果不能收集相关证据可能存在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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