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张辉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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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案
更新时间:2012-06-08

基本案情:

委托人任某房屋2005年动迁,被安置人包括任某、任某丈夫老汪、女儿小汪、女婿胡某、外孙胡小X。2006年老汪去世,2007年房屋买卖协议签订,按照动迁要求老汪的名字被列在购买人一栏中。

任某生育子女五人,其中两子女夭折,因历史原因一人死亡证明资料无法调取,导致任某安置房屋房产证无法办理,遂委托律师处理。

办案律师: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张辉律师

处理结果:

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结案,确定个权利人权属,现房产证已办理完毕。

办案小结:

本案明为办理房产证案件,实为继承析产案件。受限于历史原因和国家办理房产登记的政策,当事人自己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办案律师经考虑各方面因素后,选择以诉前调解的途径处理案件。本案中继承权公证因一子女死亡证明无法获取而无法进行,且继承权公证也需要大额公证费用;单纯通过诉讼耗时耗力,同样需要大额诉讼费用。而通过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不仅可以节省大量时间,还将诉讼费降至标准的十分之一。

律师提示:

法律不是一堆固定而静止的规范,而是不断变化和成长的生命;律师也不是单纯适用法律的机器,还需要依靠自己的学识、智慧和经验。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优秀的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案。选择优秀律师就是选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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