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肖炜捷律师
云南-文山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2
好评人数
58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还借款没打条 过后赖账起诉
更新时间:2012-06-02

案情:陆某与陈某是生意场上认识的朋友,2009年的某月某日陈某向陆某借款3.5万元,陈某打借条给陆某。2010年某月陈某通过汇款还了2.5万元给陆某,数个月后,陈某在陆某的车上,且只有两人在场的情况下还借款1万元,陈某碍于朋友面子没有要求陆某打收条,而且在还清借款3.5万元时也没向陆某要回借条。过了一段时间,陆某起诉陈某要求还款3.5万元借款。陈某气愤之极。

审理情况:陆某出示陈某写的金额为3.5万元的条子。陈某抗辩已还清楚并出示2.5万元的银行汇款单,法院采纳陈某已还的2.5万元的事实。由于现金还款的1万元没有证据佐证,法院不予认可陈某已还款1万元,遂判决陈某还陆某借款1万元。

总结: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能无。法院注重的是证据,其目的是还原案件事实,没有证据,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