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拐卖儿童罪案件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案件类型:拐卖儿童罪(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办案结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辩护亮点:精准定性从犯地位、全面争取法定从宽情节
一、案情简介
2025年,当事人李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没批捕后被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指控当事人参与一起儿童买卖交易,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
二、辩护策略
从犯地位论证:通过梳理资金流向、交易分工等证据,明确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未直接实施拐卖行为,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三、量刑情节挖掘:
促成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强调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
结合其无前科、家庭情况等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四、法律适用分析:援引《刑法》“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论证不起诉的合法性。
五、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虽涉罪但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从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
六、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精准区分主从犯责任,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案件终结,最大限度降低司法程序对当事人的影响,体现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
(注:本文隐去当事人及办案机关信息,仅作辩护经验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