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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律师:俞强律师分享价款争议认定4大规则
俞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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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高级合伙人律师
从业14年

一笔25万元的脚手架施工费,三份相互矛盾的合同,当工程结束、各方对簿公堂时,某法院的判决书揭示了解决价款争议的核心法则。

2018年初,某小学工程竣工验收后,实际施工人李某与A公司、B公司就体育馆网架结构工程的脚手架施工费用产生争议。李某坚持主张A公司项目经理陈某曾口头委托其进行该项施工,费用应为25万元,而A公司否认存在任何委托关系。

庭审中,三方提交的证据错综复杂:李某出示了与陈某的短信记录,显示陈某对施工款金额提出异议但未否认施工事实;A公司则提供了与C公司的分包合同,其中约定“A公司应免费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B公司施工负责人张某和脚手架工人王某出庭作证,证实李某确实完成了体育馆脚手架施工。

裁判结果与理由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李某与A公司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但综合全案证据可认定李某实际完成了体育馆脚手架施工项目,且与A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法院判决A公司向李某支付脚手架施工费用23.5万元(在李某主张的25万元基础上根据实际工程量调整),主要基于以下裁判理由:

证据链完整:李某提供的短信记录、证人证言、工资结算材料等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施工事实的存在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表见代理成立:陈某作为A公司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其要求李某施工的行为使李某有理由相信其代表A公司,构成表见代理

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A公司与C公司的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由A公司提供脚手架,但A公司未能证明实际履行情况,法院依据实际施工事实作出认定

价款确定原则:在无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参照当地同类脚手架工程的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施工量确定合理价款

法律分析

价款争议案件的核心在于如何认定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情况。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司法实践中认定价款数额主要遵循四大规则:

一、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基石。当合同明确约定价款时,法院原则上尊重合同约定:

对于招标投标工程,中标合同具有优先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工程价款、工期、质量等)的协议无效

对于非招标工程,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时,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即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折价补偿承包人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特别指出:“合同约定是解决价款争议的首要依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价款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模糊表述。”

二、实际履行与书面证据的互补规则

当合同约定不明或存在争议时,法院通过履行行为及书面证据认定真实意思:

书面签证文件优先:工程联系单、变更单、会议纪要等经双方确认的文件可直接作为工程量及价款依据

实际履行佐证:如发包人虽未签认变更单,但已按变更后工程量支付进度款,视为认可变更

履行行为推定:在借款纠纷中,即使借条金额与实际出借金额不一致,法院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

俞强律师分析:“在建设工程领域,签证文件是解决工程量争议的‘黄金证据’。承包人应确保所有工程变更获得书面确认,避免‘口头变更’带来的举证困难。”

三、行业惯例与市场价格的参照规则

当缺乏直接证据时,法院可参考客观标准认定合理价款:

行业惯例:参照当地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定额标准或行业计价规范

市场价格:在借款、买卖等纠纷中,无约定利率时可参照央行LPR或市场报价利率

实际损失:在侵权纠纷中,按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计算赔偿额

四、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举证责任分配直接影响价款争议结果:

主张变更方举证:主张工程量增加或价款调整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盖然性标准:当证据使待证事实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时,法院可认定该事实

举证不能后果:无法证明额外工程量时,法院可能按原合同约定或作出不利推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在价款争议案件中,举证策略决定成败。当事人应注意保存履行过程中的各类凭证,包括付款记录、验收单据、沟通记录等。”

价款争议防范要点

结合司法实践,俞强律师建议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条款明确化:价款条款应明确计价方式、调整机制及支付条件,避免歧义

变更书面确认:所有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应及时取得书面确认,避免口头协议

履行过程留痕: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并备注用途,保存完整履行记录

争议及时固定:发生争议时,通过书面函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固定各方主张

专业证据保全:对专业性强的价款争议(如建设工程),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保全证据

风险提示:本文所述案例及法律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因细节差异可能导致裁判结果截然不同。当您遇到价款争议问题时,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意见。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专业荣誉: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俞强律师专注于经济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公司股权诉讼等领域,凭借13年执业经验及对商业逻辑的深刻理解,为客户提供精准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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