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原
疾病名称:慢阻肺
拒赔理由:未达FEV1<30%标准
争议险种:重疾险
代理律师:李鹏、赵晶晶
省份:辽宁
获赔金额:50万元
保险公司拒赔依据
肺功能检测:FEV1=32%(合同要求<30%)。
君审律师医学攻坚
实质损害论证
血气分析:PaO2≤55mmHg(符合呼吸衰竭标准);
条款滞后性批判
提交GOLD指南:综合评估取代单一指标;
不利解释原则
对“严重慢阻肺”解释争议作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
辽宁法院判决
“当存在多器官功能衰竭时,应认定达到重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