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原
事故类型:高处作业意外死亡
拒赔理由: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争议险种:意外险
代理律师:李鹏、夏越颖
省份:湖北
获赔金额:81万元
保险公司拒赔依据
合同免责条款:“无特种作业资质导致事故免责”。
君审律师双轨反击
近因原则突破
事故鉴定:脚手架坍塌(与个人资质无关);
条款公平性质疑
免责条款未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条件;
雇主责任转嫁
举证雇主未提供安全培训及设备。
湖北法院判决
“免责条款因未提示无效,且事故主因系设备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