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原
疾病名称:卵巢肿瘤
拒赔理由:病理报告为良性/交界性
争议险种:重疾险
代理律师:李鹏、夏越颖
省份:河南
获赔金额:18万元
保险公司拒赔依据
病理诊断:浆液性交界性肿瘤(ICD-O编码1)。
君审律师医学攻坚
治疗标准佐证
手术记录:全面分期手术(按恶性肿瘤处理);
国际标准升级
WHO指南:交界瘤需按低度恶性治疗;
条款目的解释
合同本意保障重大疾病治疗负担。
河南法院判决
“具有恶性潜能的肿瘤属于重大疾病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