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阶段成功调解
涂小姐于2024年1月份入职于东莞市某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24年4月份开始才为其购买社保,到10月份又停了社保,说因某种原因过段时间才能购买。2024年12月某日,公司负责人决意取销绩效工资,涂小姐与负责人联系协商,负责人坚决表示12月份开始取消绩效工资。停了社保又取消绩效工资,涂小姐无法认同公司的作法,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涂小姐委托我帮助维权。
接受涂小姐的委托后,我们先帮助涂小姐拟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涂小姐以公司停保、单方降低劳动报酬为由被迫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快递向公司递交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之后,我作为律师帮助涂小姐整理好资料,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城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仲裁庭受理后联系双方作调解工作,经过仲裁庭多次联系沟通,双方均愿意退让,涂小姐同意减少金额,而公司愿意定期支付调解款项。为了保障涂小姐能顺利拿到约定钱款,作为代理律师我强调了一定要有违约金。在我的坚持下,调解最终约定了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本案案号为东劳人仲院南城庭案字【2025】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