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近期的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中,4名原审第三人余1、徐某、余2和余3,在湖北锦标律师事务所徐德强律师的代理下,成功赢得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本案涉及的工伤认定决定,经过行政复议和法院审理,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案件背景:
本案的焦点在于余某某在工作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余某某,一位1962年出生的农民工,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22年6月26日在H市绕城高速工作时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尽管余某某在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他与湖北XX路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审理过程:
余1代表家属向H市市D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D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D区人社局受理申请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审核,并最终认定余某某的伤害为工伤。XX公司对此决定不服,向H市市D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D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D区政府维持了原工伤认定决定。
XX公司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并要求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原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XX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诉及终审:
XX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徐律师作为4名原审第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余某某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尽管余某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他作为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胜诉结果:
最终,本院判决驳回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确认余某某的伤害为工伤。案件受理费由XX公司负担。这一判决为4名原审第三人及其家属带来了正义,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