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肖某某与叶某某早在 2000年相识相恋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叶某甲,一家三口过着甜蜜的日子。2009年8月,余某某来到肖某某家 中做保姆工作,期间其声称与广东男子发生关系后怀孕。肖某某出于同乡情谊,不顾家人反对,留下余某某并照料其诞下一女。余某某央求肖某某以叶某某名义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肖某某见余某某可怜遂 同意,叶小某成为了叶某某女儿,肖某某也将其视为干女儿。在余某某离开叶家后,叶某某声称害怕做生意影响家庭,与肖某某协商假离 婚并办理离婚登记,但一家三口仍共同生活。一年后,叶某某突发意 外坠楼受伤死亡,肖某某虽然在名义上不是妻子,但仍出于妻子之责 操办丧葬事宜,偿还叶某某生前债务及照顾叶父,反之余某某对此置 之不理。2018年下半年,叶x磊与叶父以继承人身份售卖叶某某名房产。2021年末,肖某某收到来自安徽法院的传票,余某某以叶x宇配偶身份带着叶小某起诉二人。庭审中,肖某某方知余某某当初口中广东男子竟是自己的“好老公”,两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婚 外情并生下女儿,干女儿竟是叶某某亲生女儿。
庭审中查明,叶某某生前留有房产两套,其中一套房产购买于其与肖某某离婚后三个月内,一家公司股权。 另查明,叶某某与肖某某离婚时,双方并未分割存款。
本案争议焦点
一、本案可分割遗产的范围;
二、本案遗产继承人的范围,肖某某是否享有叶某某遗产的权利?
三、余某某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在本案遗产分割份额上如何稀释?
法院裁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最终以叶某某与余某某的婚姻系在违背公序良俗基础之上建立以及肖某某对叶某某尽到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判决:叶某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叶某丁遗产分割款402630元,支付余某某遗产分割款100000元,支付肖某某475000元,支付叶父遗产分割款4026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