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害人拖欠当事人大额欠款,同时拖欠有他人欠款。后为了躲避追债,被害人装病住院,被当事人找到后,要求当事人带起离开,并答应可以将讨回的别人欠其所有的款项先行归还当事人。后当事人将其带至租住的房屋内,并提供日常生活所需,而且没有没收被害人手机,在外出讨债的过程中也没有进行人身控制。但被害人为了虚构当事人等人“暴力催收”的局面,进而实现免除自己欠款的目的,多次通过微信与其家属联系,要求按照其指挥进行报警,并在案发后进行虚假陈述。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仔细查阅了在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发现被害人与家属的微信中“精心设局”的情况。同时参照其他案卷材料,明确被害人为躲避债务虚假住院,以及出院后自愿跟当事人离开的事实。而且案卷中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笔录均未承认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或虐待的情况,归还钱款也完全出于被害人主动、自愿表示。律师遂据案件事实提出无罪意见。
案件结果:
公诉机关经审查后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办案心得:
要仔细审查客观证据,尤其是电子数据中的情况。要注意电子数据的提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无遗漏。在分析案件之前,要明确事实是否会发生的基础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