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委托么翠艳律师作为其涉嫌诈骗罪的辩护人,经询问,张某系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一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认为张某系传唤到案,不构成自首。辩护人提出张某系主动到案的辩护观点,经过两轮辩论,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观点,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并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