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王先生
原告律师:侯芹律师
被告:许先生
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6月6日就承接汕头市潮南区**流域截污清淤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潮南区****流域截污清淤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的方式。2019年9月项目竣工后,被告于2019年9月29日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 2020年11月30日前付清35万劳务款。截止到2022年8月,被告仍未支付该笔劳务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拒不支付。
王先生找到侯律师后,经了解,判断本案属于承揽合同纠纷,原告有书面承揽合同、欠条为证,另外有原告与被告的多次通话录音证明原告完成了合同义务,被告多次承诺付款的事实。
但问题是,原告并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合同上填写的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也是错的,且委托后,经侯律师与被告沟通,被告主张已经支付了3万款项,而且原告的工程并未完结。
最后经侯律师与原告核实,被告的确已经支付了3万,工程确实因为台风导致无法施工,收尾工作没有完成。
代理思路:
想办法获得被告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
做了财产保全。
对于被告主张的已经支付的3万,确定收到。
未完结的工程,看对方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据不予确认。且应按照欠条结算。
案件结果:
被告确认欠付原告工程劳务款32万及利息。原告同意免除利息,被告于2022年9月24日一次性偿还32万。
若被告未及时足额支付32万,则原告对结欠的32万本金和利息不予减免,并有权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