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XXX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审理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家属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映池律师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xx作为上海xxx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协助公司开设淘宝店铺、发展线下店铺加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Disney迪士尼商标的服饰,涉案金额巨大,后被刑事拘留。
承办经过:
在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发经过,阅卷后积极与办公机关沟通,从案件本身出发,虽然被告人XXX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XXX、XXX分别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均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被告人X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X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XXX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且均愿意接受处罚,均可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XXX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