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xx诉被告李xx等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审理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
被告李xx等人委托陈映池律师处理
案件简介:
原告唐xx起诉被告李xx等人要求归还借款100万元整。
承办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原被告关系、所谓借款来源及案件经过。从民间借贷形成的基本要素①双方的借款合意;②借款的实际交付方面出发,引导被告多方收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从如下几个角度答辩①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双方系xx公司股东,双方因xx公司产生的纠纷所涉的基础法律关系应为股东纠纷;②本案所涉款项系股东投资款,已用于xx公司的运营,且原告实际参与了公司运营和公司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并非借款.
最终判决:
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