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摔倒,律师助力获赔6万元
案由: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背景介绍】
2020年6月10日,原告及家人到被告经营的温泉度假酒店购买了2天1夜的套餐服务,包含酒店住宿及泡温泉服务。当天17时左右,原告进入被告经营的室外温泉泡温泉,20时左右泡温泉结束准备回酒店房间,在被告管理的更衣室拿手机时,由于地面有积水摔倒致伤。受伤后,被告将原告送至医院就医,垫付了部分检查费用,之后医药费均由原告自行支付。原告出院后,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员工及各负责人之间相互推诿,拒绝赔偿。
【办案经过】
协商赔偿不成,无奈,原告咨询律师希望通过诉讼解决。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原告及时固定并保存证据,主要证据收集包括:补拍摄当时受伤场地的环境并办理公证;再次找被告负责人沟通赔偿事宜回忆还原整个受伤过程,并保留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起诉立案后,申请伤残鉴定。
【案件争议焦点】
1、事故责任比例的分担。
2、关于原告经济损失的认定。
【案件结果】
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原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楚水渍,保持地面干净,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