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苏秋云律师
广东-中山
从业15年 主任律师
0
好评人数
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张某危险驾驶案(2020)粤0605刑初1045号
更新时间:2021-01-05

1、基本案情

2020年3月21日,被告人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海区某路段时被执勤警察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32.3mg/100ml,属醉酒。

2、律师辩护

广东永隆律师事务所苏秋云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3、法院判决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采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4、案件点评

本案中,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仅被告人判处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三个月,辩护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最轻的处罚,为被告人免除了牢狱之灾。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