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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马某某涉黑案
更新时间:2020-08-30

随着国家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大批尚未构成黑社会的恶势力非法团伙被警方横扫,净化了社会环境,老百姓拍手称赞。

泰安宁阳县的马某某平时以放高利、强买强卖为业,被警方定性为恶势力,对主要成员刑拘17人。其中一名从犯找到了高律师代理此案。当时尚在侦查阶段,律师无法阅卷,无法评判该从犯的犯罪严重性,只是从其家属口中得知已经年近60,主要是看大门等守卫工作,未直接参与严重的犯罪行为。高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前往宁阳县看守所会见,听取了该犯罪嫌人对案情的陈述。高律师的第一感觉是,该犯罪嫌人不构成犯罪,之所以被刑拘,可能主要因为系首犯马某某的亲属。会见完毕后,高律师将简要案情向家属做了交待,涉及保密的部分未告知家属,并请家属理解。次日高律师便前往当地刑警大队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刑警大队接到申请书后没有任何表态,并表示涉恶案件取保的几乎没有。犯罪嫌疑人一直被刑拘中,家属非常着急,多次打电话给高律师了解进展。高律师再次前往刑警大队,与主办警官交流了法律意见,主办警官仍然没有表态,继续让等待领导意见。截止当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拘了30天。“30天还没放出来,按照程序,肯定是已经报请检察院批捕了,至于能否批捕,公安机关无权决定。”高律师向家属分析道。回济南后,高律师立即起草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呈送给当地检察院。最终,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满37天的时候,高律师接到了刑警大队的电话,说交壹万元保证金就可以办理取保后审了。家属立即前往办理了手续,并把犯罪嫌人带回了家。后家属担心到审判阶段会不会判实刑,高律师多次向家属分析:“理论上是会的,取保是强制措施变更,不是司法机关认为当事人无罪,但本案中,某某系从犯,仅看守大门等工作,主观上并不知晓主犯的犯罪行为,更无意思联络,不构成共同犯罪。”最终,高律师的分析精准,马某等十余名人员被公诉,分别判处3至7年等有期徒刑,高律师的当事人没有被公诉。此案是黑恶势力犯罪中少有的成功案例,既是高律师专业、努力的结果,也是当地公安机关对恶势力打击面过大、犯罪定性过宽、宁枉勿纵给律师留下了充分的辩护空间所导致!试想,如果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源头把好关,对于嫌疑人,多用取保候审的措施,少用刑事拘留这样直接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少抓、慎抓,这样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辩护空间自然会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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