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某某,男,汉族
被告:刘某,女,汉族
诉讼请求:
一、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二、判决被告返还所借原告借款_____万元,结婚彩礼_____万元。
三、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现代索纳塔九牌小车一辆(车牌号:湘ECR727)。
事实与理由如下:
我与被告于2016年2月相识,2018年11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
我与被告在2016年2月相识后便断断续续见过几次面,2017年底,被告说要在双清区双坡南路海洋明珠小区内购买一套商品房,要向我借款18万元交购房首付,我便借了15万元,加上我父亲的3.3万元共18.3万元给被告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因碍于面子没有让被告打借条。2018年9月,被告以跟我结婚生孩子为由向我索取了19.68万元彩礼。2018年11月8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到一个月,被告一再向我索要卖了门面支付其结婚彩礼后剩余的20多万元转让款遭我拒绝,被告便要求与我离婚,两人为此发生吵闹并打了一架。因被告不能退还我借给她的购房款和结婚彩礼而拖延至今没有离成。2019年5月,被告向我口头承诺,只要我把婚前购买的“现代索纳塔九”牌小车(车号:湘E0SH26)过户给她,便不再与我离婚。(车号变更为:湘ECR727)我再次轻信了她的谎言,于5月23日将车子过户给了被告。就在车子过户后,被告便催促我外出打工。当我打工一个月回来时,被告却拒绝跟我相见,再次提出离婚,并把我的手机号和微信全部拉黑,使我无法找到其人。至此,我才醒悟过来,原来被告不是真心实意与我结婚过日子,而是以婚姻为名,骗取我的财物为实。当其发现已经再难以继续骗取到财物后,便采取卑劣手段迫使我与其离婚,以完全达到其骗取财物之目的。
综上所述,我与被告的婚姻根本就是一场赤祼祼的骗局,我是一个深受其害的受害者。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没有任何婚姻基础,更没有建立起任何夫妻感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挽回经济损失,并早日解除这一毫无任何意义的婚姻关系,我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状呈
双清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孙某某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