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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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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翻倍拆迁律师助力维护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9-11-11
【安徽拆迁律师胜诉判例】
委托人:六安市某某区桑某某、吴某某。
承办律师:陈丹丹律师
拆迁项目:
六安市某某区毛朱路项目
案件简介:
2017年因六安市某某区毛朱路扩宽改造项目,政府需要对桑某某、吴某某所有的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拆迁工作组意见,仅给予吴某某11万元货币补偿;仅给予桑某某20多万元的货币补偿。因补偿标准过低,双方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
两人多次向拆迁工作组申请,希望给予临近地块重建安置和提高货币补偿标准,以便于继续经营其小超市、蔬菜、电商等等生意,维持自家未来的生计和为附近居民提供生活便利,但是一直未果。
2017年12月,六安市某某区某某镇政府突然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限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自行将被拆迁房屋内的物品搬离;逾期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未搬离,将由你户自行承担相关不利的法律后果。

调查发现拆迁程序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受理案件后,并立即前往该区政府调取相关征收补偿材料。相关部门,一直声称本次拆迁严格依据六安市的征收拆迁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实施。但是,律师调查了解发现,该项目拆迁工作迁组仅以六安市政府制定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为依据,找被征收人做工作,也就是其一直声称的严格依据市里的
征收拆迁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没有制定和公告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结合该情况,律师制定了一整套的维权方案,法律意见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诉讼、确认征收行为违法等维权手段一并出击,政府认识到其拆迁存在的瑕疵,经多次协商,历时2个月,最终协助当事人与政府达成和解。
最终结果
桑某某的补偿标准从20多万元单纯的货币补偿,变成到50来万货币补偿和临近地块重建安置。
吴某某的补偿标准从10万元元单纯的货币补偿,变成货币补偿(该货币补偿标准委托人非常满意,经追问也未告知律师具体标准,)和临近地块重建安置。
最后,委托人撤回全部已启动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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