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处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其担任二审辩护,发现在这次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吴某并没有殴打被害人,在本次犯罪中最多是从犯,原审量刑过重,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辩护意见,对其予以改判,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