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某人民法院(2001)经初字第739号
代理心得:本案在外县代理后,对方当事人是我比较尊重的某主管部门领导的近姻亲,该领导也与我婉转地提到此事。如果能打赢的官司而未打赢,要么是业务水平及经验不够,要么是你职业道德有问题,将来永远也不会给人好印象。最终,我代理的被告方,不但使原告方本诉主张的分文没得到,反诉后反尔经协商原告倒赔了我方被告钱,被告方很满意。
代理案件后,无论与我本人有何关系,也无论是外地的还是本地的委托人,恪守职业道德,不损害委托人利益,是应有素质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