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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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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房兆银诉被告吴志翔、杜小彬、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许昌永安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2011-06-02
标题 房兆银诉吴志翔、杜小彬、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许昌永安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字号】 (2010)西民初字第27号 【审理人员】 王俊成、胡永飞、王冬梅
【文书类型】 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 2010-04-26
【审理机构】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西民初字第27号

原告房兆银、男、现年58岁、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大彪、男、197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

被告吴志翔、男、198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俊杰、系河南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小彬、男、1984年5月15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俊杰、系河南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锟、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许昌永安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晓辉、该公司员工。

原告房兆银诉被告吴志翔、杜小彬、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许昌永安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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