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济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因2股东就向公司出资及债务承担比例问题产生纠纷,要求律师协助进行公司清算。
经律师查阅相关材料,发现2股东纠纷主要因公司注册后,股东个人为公司经营再次出资及向银行贷款发生的纠纷。因没有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2人的贷款不能作为公司债务处理。经律师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不再进行公司清算,公司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