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因参与打架,在共同犯罪中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审被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家属不服,委托本所我和李律师代理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十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