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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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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能约束业主吗?效力期是多长?
更新时间:2015-08-04

案情分析:近日,律师接待了一位当事人,其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屋后,和其他业主一起各收到了一份物业管理合同副本,但是业主们都不了解这份合同是如何签订的,便委托当事人向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询问。他被告知这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主们担心该合同对自己不利,想知道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能约束业主吗?其时效是多长?

为此王争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也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对物业进行管理的协议。虽然开发商可以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签订一个期限很长的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如果期限未满,而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并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并生效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效力自然终止。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23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综上,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但是对业主仍有约束力。业主应尽早召开业主大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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