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劳动者如何维权
王某是某公司职工,在因公外出时受伤,但在一年内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年后,其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以超过一年为由驳回。申请仲裁也遭到同样命运,起诉后又被驳回,理由都是没有经过工伤认定行政程序。但是,仲裁和诉讼都没有超过时效。问:王某是否可以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某公司?根据《工伤
法律常识
2012-12-18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如何维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超过
法律常识
201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