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学生利用寒假的时间,为减轻家庭负担去做寒假工,结果因为公司防护措施不当,或是自己工作不小心,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不过,因为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受伤,所以以为是公司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司的责任,那么其要支付医疗费,并且寒假工可以索赔。
首先,寒假工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在工作时受伤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其次,因为寒假工为工作受伤,公司不可能对此一点责任都没有。所以,实践中,一般该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公司不肯支付的,可以按照法律途径向其索赔。
不过,因为打寒假工期间受伤不属于工伤,公司承担医疗费是按照人身损害事故处理,而不是按照工伤赔偿处理。
如果公司不肯赔偿的,受伤的员工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损失较大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并且,具体地,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包括以下范围: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住宿费;
15、误工费;
16、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寒假工工作时受伤的,因为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对人身伤害赔偿将由双方协商达成。所以,如果协商难以达成一致,并且双方产生争议,争议较大的,一方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并且,损失较大,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