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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买到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停车位怎么办?

找法网原创 2017-11-29 16:00:03

  为让私家车能够开进小区停放,小区业主会购买停车位。因为业主没有买房的经验,也不确定停车位买卖的使用期限,结果被开发商欺骗买到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停车位。而按当前的规定,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无效,业主要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

  按规定,买停车位要先确定车位的产权年限,具体如下:

  1、商用地下面建设的停车场,车位产权年限与土地性质一样为40年。

  2、住宅用地下面建设的停车场,有70年的产权年限。

  不过,我国法律又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所以其实租赁停车位签订协议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因此,业主被骗签了50-70年租约,并且停车位已经超过20年使用期限,对方属于欺诈,业主可以主张赔偿,而且可以请求双倍赔偿。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起诉:

  1、先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损失;

  2、去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一并提交租赁协议等证据,确定自己的主张;

  3、起诉状被受理,提交诉讼受理费,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按通知等待法院确定开庭时间;

  4、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最后,其实现在买房的人大多会买停车位,如果车位不是一起转让的话,就要另外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所以,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损害业主的利益,并且车位价格较高,约定的租期较长的,建议是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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