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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还在服务,原合同还有效吗?

找法网原创 2016-12-01 14:44:33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因没有业委会、业委会未及时续签合同的原因,导致物业公司依然在提供服务的情况,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问原物业合同是否有效,怎样与物业公司解除关系“赶走”物业公司等问题,盖因数量不少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质量很差。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仍提供服务,原合同有效

生活中,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物业公司也都会依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行为,并收取物业费用。

这情况下,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同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但对物业继续进行管理的,应当视为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的标准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合同期限为不定期,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有权随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合同快到期前,可决议解除物业合同

通常小区要与物业公司解除物业合同,实际上不是等到合同到期时才提出来的,一般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两到三个月内提出,并遵循以下程序决议解除合同:

1、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条适用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

2、召开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可以通过业委会决议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合同;或者通过业主大会投票决议解除物业合同,大会必须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3、通过小区贴公告、书面向物业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告知到合同到期后双方解除物业合同,物业公司退出小区。

4、物业合同到期后双方正式解除合同,物业公司正式搬出小区。

若因物业合同到期,解除到位物业合同等发生纠纷,双方又未能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就是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建议,决定财物合适的方式进一步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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