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所有的工作都是标准工时制吗?

2015-10-30 1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目前我国大部分单位使用的都是标准工时制,但某些特殊的企业,或者某些特殊的职位还有其他工时制,比如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缩短工时制、和计件工时制。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何为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是指法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一般劳动者普遍适用的工时制度。法定标准工作日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对延长劳动时间有何限制?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工时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什么人可以使用缩短工时制?

  我国有规定缩短工作时间的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间。

  计件工时制是什么?

  计件工时制也称为计件工作制,是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实行的是一 种特殊类型的不定时工作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 报酬标准。

  需注意,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921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