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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怎样?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2018-11-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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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就应该进行签订的,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在这个期间员工可以进行催促的,那么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怎样?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存在一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若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至于双倍工资根据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怎样?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3、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1、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2、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三、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四、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怎样以及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在进行签订的时候要看好了里面的内容,要是没有什么不对的就可以签订了,前提是整个过程都不存在欺诈,强迫或者其他的不法手段的,有一个成立就没有效力。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找法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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