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9-03-01 2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婺城、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提高市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素质,鼓励市区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市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婺城、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市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素质,鼓励市区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市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凡市区范围内具有技能培训资格的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企业,组织市区城乡劳动力(不含在校全日制学生)进行初级技能培训,以及市区城乡劳动力个人通过拜师学艺、自学后参加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市区劳动部门认可的证书的,均给予一次培训补助或奖励。城镇失业人员参加市区技工紧缺工种技能培训的,经有关部门同意,参加多次培训可以多次给予补助。企业组织职工进行中高级技能培训鉴定的,给予培训奖励。

  (二)市区城乡劳动力参加初级技能培训和鉴定,给予不超过300元的培训补助。培训和鉴定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按实全额给予补助。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200元。各区组织培训和鉴定的,按每一名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各类培训单位(含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组织培训时收取培训和鉴定费的,须在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内收取,并由该培训机构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时将培训补助发放给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单位免费组织培训或收取培训券的,经审核后按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将培训补助结算发给培训单位。个人参加技能鉴定的,培训奖励发给个人。

  (四)鼓励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培训。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或委托专门培训机构进行职工培训。企业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初级技能培训并支付培训费用的,按上述规定给予培训补助。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中级高级技能培训鉴定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五)失业人员的培训补助按《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03]25号)执行。被征地农民的培训补助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3]45号)执行。市区残疾人就业培训补助按市区残疾人就业和扶助办法执行。

  (六)整合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市区培训网点和工种设置。市区城乡劳动力可以自愿选择培训单位和工种。实行发放培训券的方法,给市区城乡劳动力发放培训券,各培训单位在招收市区城乡劳动力组织培训时,可以收取培训券作为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结算。

  (七)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婺城区政府、金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经贸委、农业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市区技能培训的规划制定、组织协调、培训补助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鼓励市区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

  (一)凡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下称用人单位)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数在50个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向就业管理部门进行空岗报告的,给予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奖励标准为,对新开办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个新增就业岗位奖励200元,非新开办的用人单位每个奖励500元。

  (二)新开办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数是指用人单位新开办当年招用市区城乡劳动力的平均数。非新开办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数是指用人单位当年使用市区城乡劳动力平均数减去上年平均数。

  (三)建立新增就业岗位奖励审定小组。审定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就业局的有关领导组成。[page]

  (四)用人单位申报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奖励金,应填写《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申报表》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依据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本地劳动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予以初审后,提交审定小组审定。

  三、发展来料加工,扩大就业渠道

  (一)市区各街道、乡镇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来料加工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来料加工的管理和服务。可选择一批诚信好、有实力、有经验的经纪人作为区或街道、乡镇政府来料加工联络员,为就业服务中心承揽加工业务,提高经纪人资信水平,减少中间环节。就业服务中心作为来料加工业务的集散窗口,可直接和来料加工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二)城镇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参与来料加工全年月均收入达到市区企业最低工资的,给予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年每人120元,第二年每人100元,第三年每人80元。

  (三)街道、社区来料加工经纪人聘请就业困难人员作为管理人员,从事加工人员培训、原料发放、成品验收等工作,经纪人按月发放不少于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由再就业专项资金每月给予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5%的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参与来料加工,月收入在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凭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同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务加工协议,领取加工费清单及社会保险缴费单,失业人员按上年市区平均工资的15%,就业困难人员按上年市区平均工资的20%,由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保补贴。年均月收入达不到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当年加工费收入总额除以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给予社保补贴的月数。

  (五)城镇失业人员从事经纪业务的,其流动资金不足时,可依照《金华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金银[2003]194号)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根据经纪人诚信状况、加工规模而定,但一般不超过8万元。

  (六)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街道来料加工就业服务中心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人数,按每一名20元标准给予奖励。

  四、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一)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举办主要面向市区城乡劳动力的专场就业招聘会。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力招聘会为市区劳动力免费给予职业介绍。街道、社区、乡镇、村等组织以及经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一名市区农村劳动力或被征地农民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补贴20元。每成功介绍一名城镇失业人员,补贴50元。每成功介绍一名就业困难人员,补贴100元。

  (二)完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职能,切实承担起对城乡劳动力状况的调查统计、组织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职责。加快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网络,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三)对男50岁以上60岁以下、女40岁以上55岁以下市区被征地农民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的,适用《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03]25号)第(五)条第2款,给予岗位补贴。

  五、经费列支渠道

  (一)园区外农民的培训补助奖励和职业介绍补贴、城镇新生劳动力技能培训补助及奖励、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资金从农村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被征地农民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失业人员在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培训补助和职业介绍补贴从再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初级技能培训的培训补助和参加中级高级技能培训的奖励、城镇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page]

  (四)被征地农民的培训补助和职业介绍补助由各园区自筹解决。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十七日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394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