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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薪酬权岂可随意侵犯?

2019-04-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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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海口市某茶艺馆老板却在服务员完成本职工作后,还给他们下“带单”任务,对完不成者则从工资中扣除“奖金”——6月8日上午,在海南省总工会、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在海口市蓝
《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海口市某茶艺馆老板却在服务员完成本职工作后,还给他们下“带单”任务,对完不成者则从工资中扣除“奖金”——

6月8日上午,在海南省总工会、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在海口市蓝天路某茶艺馆上班的林小姐,终于拿回了因为没带客人到老板开的饭店吃饭而连续3个月被扣除的300元工资。完不成“带单”工资被扣。

6月5日,在茶艺馆里当服务员的林小姐领取工资时,发现自己又被老板扣去了100元钱。自从今年3月到这家茶艺馆工作后,她已经3次被扣工资了。

原来,这家茶艺馆的老板规定,每位服务员每个月必须完成300元的“带单”任务,否则就要从工资中扣除100元钱“奖金”。所谓“带单”,是指服务员除在茶艺馆工作外,还要利用工作中与客人接触的机会,邀请客人到老板开的一家饭店吃饭。“带单”多的服务员奖励,完成任务的不奖不罚,没有完成的则要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奖金”。

林小姐表示,自己是从海南农村来海口打工的,根本不懂得如何讨好客人,也不愿意利用姿色满足某些客人的特殊需要,自然没能完成“带单”任务。上个月就有一位常来喝茶的客人想搂她的腰,当遭到她的拒绝时,那个客人说:“你要‘带单’就必须学会迎合客人,只要你愿意,我马上就去你们老板的饭店吃饭,这个月我多去几次,你的任务就完成了。”当时,她都气哭了,也感到非常难过。难道为了完成“带单”任务就要出卖自己吗?薪酬权不容随意侵犯

怀着试试看的心情,6月6日,林小姐打电话给记者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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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茶艺馆老板为了给自己开的另一家饭店拉生意,利用茶馆服务员投客人所好,拉客人到饭店吃饭。有的服务员在金钱的诱惑和老板的压力下屈服,一些有自尊的服务员则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工资被扣除。

海南省总工会保障部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按《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完成了本职工作,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随意开除员工。强迫服务员“带单”现象,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当事人可以提起仲裁,讨还公道。

海南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厅监察处的秦处长也表示,如果该茶艺馆没有和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用工;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把“带单”任务写进去,这个合同则是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把“带单”写进合同,这种“带单”做法就是强迫行为。他强调:“任何企业、个体和团体都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制定制度。”提升劳动者法律意识是关键

6月6日下午,海南省有关部门和海口市有关部门来到林小姐打工的茶艺馆调查情况。在事实面前,该茶馆老板承认了要求服务员“带单”一事是错误的,并接受处理意见,马上退还所有服务员因此被克扣的“奖金”,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同时不会因此而解雇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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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事件,海南省市场经济协会副会长林芳明认为,服务员自身缺乏法律意识应该引起重视。目前,茶艺馆、饭店、酒吧、歌舞厅等场所的服务员大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知之甚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遭到侵害。

更普遍的情况是,尽管有的服务员懂得一点法律,觉得老板的某些要求不合理,但由于找工作不容易,迫于压力只好把委屈藏在肚子里。一些老板和企业正是利用这一弱点,制定一些坑害员工的规定。

林芳明表示,劳动者一定要学法、懂法,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他也呼吁相关部门多替劳动者着想,多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撑腰。

来源:世界经理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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