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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改签劳务派遣

2021-05-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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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待遇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相比,要相差很多,如果劳动者一开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想改签劳务派合同的应该怎么办呢,那么关于“单位合同改签劳务派遣”,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整理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一、单位合同改签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可以拒绝与该公司签订,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合同改签劳务派遣

  二、劳动法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

  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动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改为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者拒绝,劳动者可以要求承担用人单位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单位合同改签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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