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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2019-08-0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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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可以反悔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协商解除的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二、协商解除的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自此,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反悔都无效。但是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效。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时,该协议可申请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不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况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是有效的,不能反悔。相信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大家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可以反悔吗有了一定的了解,存在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向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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