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法用工单位员工伤亡如何赔偿?

2015-07-03 14: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非法用工因其特殊性,员工伤亡不能称之为工伤,也无法按照工伤赔偿处理方式处理。我国颁布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约束非法用工,具体内容如何,找法网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

非法用工

  非法用工包括哪些方面?

  1、用工单位不合法:

  (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

  (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

  (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2、合法单位用工行为不合法:聘用童工、聘用未被批准在国内工作的外籍员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如何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办法》第5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拒不支付怎么办?

  《办法》第7条规定: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办法》第8条规定: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73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