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 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