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青岛市失业人员工龄认定办理指南

2013-08-12 16: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企业中男年...

  《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企业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工实行退休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条件的患病、因工致残职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龄。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都可以寻求职业,从事社会生产经营等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下面为您整理的是青岛市失业人员工龄认定办理指南。

  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

  条件:

  视同缴费工龄未予认定的及需重新确认的失业人员,包括以下情况:

  1、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省级统筹单位及外省、市已参保的固定工调转我市企业的参保人员。

  3、复员、退伍、转业到企业的职工。

  4、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遣返人员、民办教师、引黄济青安置人员、农工商人员。

  5、兵团支边人员。

  6、休长期病假人员。

  7、文革期间(1966—1969年)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延误分配人员。

  8、退休(职)人员对参加工作时间(建国后)提出疑问需重新认定的。

  程序:

  ⑴申请登记。失业人员持本人《失业证》到失业人员工龄认定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⑵提取档案。工作人员依据失业证号码查询档案编号,按照“一卡通”系统办理档案查(借)阅手续,提取档案。

  ⑶档案预审。工作人员预审档案,提出档案需补充材料,并告知失业人员。

  ⑷工龄认定申报。工作人员将已预审档案提交相应区保险机构复审,复审通过打印《工龄认定审批表》;复审不合格的电话告知本人及时补充材料。

  ⑸档案移交。《工龄认定审批表》经失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代理中心、保险机构加盖公章后存入档案,办理档案借阅归还手续。

  时限:材料齐全,1个月内办结

  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省级统筹单位及外省、市已参保的固定工调转我市企业的参保人员工龄认定,应提供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

  2、企业原固定职工首次参保人员和复员、退伍、转业到企业的职工工龄认定,应提供人事档案、《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就业介绍信》、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

  3、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龄认定,应提供人事档案、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登记表、政审表、上山下乡办公室证明信、上山下乡办公室补办的知青手续。

  4、兵团支边人员工龄认定,应提供人事档案。

  5、休长期病假人员工龄认定,应提供人事档案、病假台帐、发放工资原始凭证。

  6、文革期间(1966—1969年)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延误分配人员工龄认定,应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书》。

  7、退休(职)人员对参加工作时间(建国后)提出疑问需重新认定的,应提供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

  受理机构名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中国青岛人力资源市场(延吉路38号)一楼就业服务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咨询投诉渠道:咨询电话:83666962;投诉电话:85912335

  部门:青岛市劳动保障局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2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