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社会保险费是多少

2021-03-16 13: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这样劳动者才能够享受社保待遇。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社会保险费是多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费是多少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社会保险费是多少

  二、社保费款的征收

  1、纳费人报送的纳费申报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无误的,缴费单位个人必须于每月15日前,全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实行属地征收原则。

  3、利息、滞纳金的计算和缴纳。 利息的计算和缴纳。纳费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要计算缴纳利息,利息计算按辽宁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确定利息所属期限及应补缴利息数额,地税机关只负责征收。 滞纳金。纳费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纳费人在补缴费款时,征收机关要一并计算、征收滞纳金。

  4、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纳费人因不可抗力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符合缓缴条件的纳费人要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符合条件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其缓缴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三、社保参保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具体要看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社会保险费是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089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